信息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2 发布时间:2025-09-19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 6185—2025)》。
标准指出:砖瓦企业人工干燥及焙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标准规定现有企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50mg/m3、80mg/m3,新建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50mg/m3,现有企业自2028年1月1日起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50mg/m3。
标准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