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变废为材”,循环经济正在打开新的减排空间

信息来源:绿色低碳建材分会   浏览次数:7   发布时间:2026-09-01

近日,欧洲环境署发布《循环经济措施对气候减缓的潜力评估》。报告梳理了2020年至20253月间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从材料生产、产品使用到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分析循环经济措施能够带来多大的温室气体减排空间。

循环经济主要通过减少材料使用、延长产品寿命以及加强回收利用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对于大量消耗水泥、钢铁、玻璃和其他材料的建筑领域,这一思路尤其重要。

 

1 循环经济促进气候减缓的主要路径

循环经济平均减排潜力约为33%

欧洲环境署从460余篇相关文献中筛选出131篇具有定量结果和一定方法基础的研究,并对不同国家、行业和循环经济措施的减排结果进行比较。

 

2 不同行业循环经济措施的相对气候减缓潜力

汇总结果显示,循环经济措施的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平均约为33%,不同研究给出的结果在2%99%之间。分行业看,废弃物管理和回收领域的平均减排潜力约为52%,建筑与建造领域约为48%,交通运输领域约为28%,工业领域约为26%

其中,建筑与建造领域的减排潜力区间为15%99%。研究测算,到2050年,循环经济措施在全球建筑领域带来的减排量最高可达到6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主要来自减少不必要的建筑面积需求、延长建筑使用寿命以及用低排放材料替代高排放材料。

欧洲环境署也提醒,这些数字是对不同研究结果的汇总,反映的是理论减排潜力,不能直接理解为某一国家或行业能够实现的确定减排目标。不同研究采用的边界、基准情景和计算方法差异较大,结果之间需要谨慎比较。

建筑领域的减排不能只依靠材料回收

从现有研究的关注重点看,约50%的研究集中在废弃物处理和回收阶段,关注产品设计和材料选择的研究占26%,关注产品使用、维修和寿命延长的研究占24%

 

3 不同循环经济措施的相对减排潜力

这一分布说明,目前循环经济研究仍较多聚焦末端回收,而产品设计、材料减量和重复使用等前端措施还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欧洲环境署将相关措施划分为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三个阶段。使用前可以通过循环设计、材料替代、轻量化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原生资源消耗;使用阶段可以通过维护、翻新、重复使用和延长寿命降低新增产品需求;进入报废阶段后,则可通过分类处理、材料回收和二次原料利用减少填埋及原生材料生产。

从减排潜力看,回收措施的平均减排潜力约为63%,材料替代约为48%,循环设计约为42%,产品重复使用和寿命延长也具有较高潜力。报告认为,将前端设计、使用阶段管理和末端回收结合起来,减排效果通常高于单独实施某一项措施。

建材减碳需要向全生命周期延伸

建筑消耗了全球近一半的材料。水泥、钢铁、玻璃和铝等材料在生产阶段排放较高,建筑拆除后又会产生大量废弃物,因此建筑领域一直是循环经济措施的重要应用场景。

 

4 部分循环经济措施在全球范围内的减排潜力

对建材行业而言,报告提出的路径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

在生产环节,应减少高碳原材料用量,提高再生原料和工业固废的利用比例,并通过产品设计降低单位功能所需的材料投入。

在使用环节,应提高建筑和建材产品的耐久性,推动构件维修、翻新和重复使用。延长建筑及构件使用寿命,可以减少短期内新增材料的需求。

在报废环节,应提高建筑废弃物分类、拆解和高值化利用水平,尽量保持材料原有功能和价值。简单破碎后用于低等级回填,虽然减少了填埋量,但带来的资源和碳减排效益通常有限。

报告还提到,低碳材料、模块化设计和生物基建材可以进一步降低建筑全生命周期排放。木材等生物基材料还可能在建筑使用期间形成一定的临时碳储存,但具体核算仍需明确储存期限、产品寿命和报废处理方式。

我国再生材料应用正在逐步落地

近几年,国内围绕建筑垃圾和再生材料的政策脉络已经比较清晰。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202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开始把政策重点放到产品应用上,明确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认证、完善应用标准,鼓励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参与的工程项目使用相关产品。2026年,《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又进一步提出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将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并完善资源化利用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

从这些政策变化可以看出,建筑垃圾治理正在从末端处置向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和再生利用延伸。再生材料能不能真正进入建设工程,也逐渐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产品认证、应用标准、造价信息和工程采购等环节开始逐步衔接,再生产品的市场出口有望进一步打开。

这对企业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能长期停留在简单破碎和低价销售阶段,产品质量是否稳定、能否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是否具备相应认证和检测依据,将直接影响再生产品的应用范围。对于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和再生砌体材料等产品,谁能率先解决质量稳定、标准适用和工程采信问题,谁就更有机会进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金项目的供应体系。

欧洲环境署报告所讨论的材料减量、重复使用和再生利用,在国内已经逐步转化为具体的政策要求。接下来,再生材料行业的竞争重点将更多落到产品性能、标准认证和工程应用上。建筑垃圾能处理只是基础,能否生产出工程愿意用、采购有依据、质量可追溯的再生建材,才是企业需要提前准备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