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就《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江苏省新墙材协会烧结分会组织20余家单位就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标准主编单位参加交流会听取意见。
此次交流会是江苏省新墙材协会烧结分会第四次组织会员企业就《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讨论。讨论会上,与会企业针对标准中的部分条款提出了意见,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标准在规定适用范围时应充分考虑涉及固废协同处置的烧结砖瓦企业。江苏与其他省份相比,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工业发达,固废产量大,污泥等一般固废处置已成为严峻的环境问题,烧结砖瓦企业对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在消纳固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国家和江苏省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烧结砖瓦企业协同处置河湖淤泥、城市污泥和建筑垃圾等一般固废。二是标准中部分指标要求过高,与江苏烧结砖瓦行业现实状况差距较大,企业很难达到。近年来,江苏烧结砖瓦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佳,按指标要求企业需要新增较多固定资产投资和运行成本,对企业生存和行业可持续发展也影响较大。
下一步,江苏省新墙材协会将在企业提出意见的基础上,整理并形成书面意见反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