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和第三批复核工作启动

信息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浏览次数:424   发布时间:2021-05-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促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5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共同下发《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第六批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二是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三是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四是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企业可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工信部列出了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对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通知》明确,支持各地方、中央企业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有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梯度培育体系。梯度培育情况将与各地推荐名额挂钩;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依据前五批遴选情况和各地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信部研究确定了地方推荐名额上限。中央企业每家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前三批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满足申请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不占各推荐单位名额。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